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防水维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06 10:51 知音官网发布

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19]069号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防水维修施工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总防水施工面积约16730m2,投资额约380万元。
      1.2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65号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1.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合格。
      1.5保修期:5年。
2、招标内容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防水维修施工工程范围内的1、2、3、5、6、7号宿舍及教学楼、图书馆屋面防水维修,包含原有基层和面层处理、重构排水通道、屋面重做防水层及防护面层、垃圾外运处理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成功承担过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含)签署合同并已完工(质量验收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含100万元)或当年合同累计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防水业绩。(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甲方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的;
       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通报批评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⑤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以上5条须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5)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②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成功承担过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含)签署合同并已完工(质量验收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含100万元)或当年合同累计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防水业绩。(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甲方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
       ③项目经理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六个月)。
       ④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⑤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①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③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④五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材料员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如发现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通过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口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层)。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一次性携带上述“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后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审核或审核资料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4)投标人提供审核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汉口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2)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汉口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知音传媒集团官网(http://www.zhiyinmedi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65号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 027-688926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口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层   
      联系人:梁红霞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传真:027-82655075
 
日期:2019年6月5日



原公告发布在: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19-06-05/1456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