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周报 总第854期
2023-11-10 16:46 知音官网发布
1988年实行新的军衔制:军衔设到上将为止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取消军衔制23年后,实行了新的军衔制。新的军衔制有几个鲜明特点,比如军衔设到上将为止、副师职以上一职三衔,等等。军衔设到上将为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在军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军队究竟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有相当多的同志主张恢复军衔制。从此,恢复军衔制被提上军委和总部的工作议事日程。
1982年初,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1983年5月,决定成立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余秋里、杨得志、萧克、王平、朱云谦为召集人。到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准备工作已初步完成。
军委曾考虑,自1985年开始恢复军衔制。此时,正值军委扩大会议作出百万大裁军等重大决策。为此,恢复军衔制的工作暂缓执行。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对实行军衔制的若干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明确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是因为我军已经走上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年至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应有很大不同,是借鉴前者,而不是照搬照套。
军委常务会议还确定,军官军衔由1955年的4等14级改设为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将官在军官总额中所占比例以4%以内为宜。
军委之所以提出简化军衔等级,是因为新军衔制实行时或之前,已经取消了兵团职、副兵团职、副排职和兵团、军、师、团的“准级”。军官职务等级已由1955年的21级减为15级。而且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没有经受过长期战争的锻炼,军以下军官基本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今后高级将领也不会再出现开国元勋们那样的特殊经历,所以军衔等级应当简化,规格不宜过高。
邓小平当时说过,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参照多数国家的军衔设置,决定不设大元帅、元帅、大将、大尉,平时最高军衔为上将。根据军委议定的原则,有关部门加紧了各项准备工作。
1987年12月30日,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决定,1988年国庆节实行新的军衔制。随即成立了全军实行军衔制领导小组,由杨白冰任组长,迟浩田、赵南起、郭林祥任副组长。
副师职以上一职三衔
军衔鉴定是评定军官军衔的基本依据。鉴定内容包括“德、才、绩”三个方面,要对军官作出历史、客观、准确的评价,做到“实、准、像”。
军区部队的军衔鉴定,普遍采取两个结合的做法:一是军衔鉴定与干部考核结合。采取个别谈话、组织座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考核军官的德、才、绩,把军衔鉴定建立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
二是组织鉴定与自我鉴定结合。军官认真进行自我反省,写出自我鉴定,在一定范围内宣读,并进行群众评议,使军官受到一次深刻触动,把军衔鉴定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的过程。在干部考核、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组织对每一名军官作出军衔鉴定,并由本级或上级党委审定。
全军各大单位的大军区正、副职军官的军衔评定,由中央军委掌握;正军职以下军官军衔评定,由军官所在单位的上一级党委提出议案,按规定的权限报批。中央军委对各职务等级军官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评衔标准,每职都有一定的评衔幅度。
80年代初以来,军队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了师以上领导班子。军、师职以上军官中,同一职级军官的资历有较大差别,有的军龄相差二三十年,年龄相差20多岁,而在团职以下同一职级军官中,资历差别则不大。根据当时军官队伍的状况,评衔幅度为正大军区职至副师职军官每一级职务设置三个等级军衔,正团职以下每级职务设置两个等级军衔……(阅读完整内容,请购买当期《新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