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周报 总第855期

2023-11-10 16:48 知音官网发布

封锁与突围:新中国与西方20多年的“经济战”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2年尼克松访华的20多年间,中美两国一直处于敌对状态。美国出于全球争霸的需要,在政治和军事上对中国进行孤立和包围,经济上实施了封锁和禁运。中国则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打破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封锁和禁运。
 
新中国经济遭受全面围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采取了政治上不承认、经济封锁的政策。随后爆发了朝鲜战争,美国立即将经济封锁政策升级,宣布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和经济禁运,禁止在美国注册登记的一切船只开往中国。1950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内地以及港澳地区实行全面的出口许可证制度,范围不仅包括战略物资,类似纺织品、废橡胶这样的东西也不允许运往中国,原因是这些东西有可能被用到中国士兵的身上。
       美国深知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只有得到盟国的支持才能达到目的,也深知相关政策在盟国间存在着分歧与争论。为此,美国对盟国进行了大量说服工作,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将这些措施强加于盟国。
       1951年5月,美国在背后主导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对中国实施全面封锁禁运,英、法、意、日等43个国家和地区被美国拉入到对中国的封锁禁运阵营。次年9月,以美国为主导的“巴黎统筹委员会”成立了“中国委员会”,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如何监督和落实对中国的经济禁运政策。
       在“绝对封锁”政策下,美国不仅拒绝向中国运销自己生产的产品,还反对其他国家向中国出口产品。1953年2月,中国租赁“维马号”油船从罗马尼亚承运1万吨煤油到上海,该船为芬兰籍,是通过波兰租船公司租赁的。美国得知后,立马向芬兰政府施压,阻止“维马号”成行,还向土耳其政府提出要求,试图将该船扣留。虽然相关国家经过慎重考虑后没有直接按美国政府的要求办,但“维马号”的中国之行也充满艰辛,该船的船东最后私自出售了这批煤油,使中国蒙受了巨大损失。“维马号”事件是美西方对中国实施全面经济封锁的一个缩影,反映出中国面临对外经济形势的严酷性。
       美国政府认为,对中国实施严厉经济封锁政策后,不用多长时间,中国政府要么垮台,要么会被迫改变政策,软化对美国的态度。但这无疑是一厢情愿。看到中国在经济封锁面前并未屈服,美国又不断加大封锁力度,并将重点放在亚太地区,妄图将中国完全排除在亚太经济圈之外。
       1951年,在美国主导下,一些亚太国家成立“额外措施委员会”,其核心职能就是强化对中国的经济封锁。1952年,在美国操纵下,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了非法的《日台和约》,合约限制了日本政府和“台湾当局”与中国大陆开展经贸活动的可能性,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国的全面经济封锁。
 
内外兼顾:中国反封锁反禁运的斗争
       全面经济封锁对中国经济恢复及抗美援朝的物资供应造成了很大困难,一些进口货物价格快速上涨,部分紧缺物资价格上涨幅度很大。受此影响,国内工厂因为缺乏原材料而开工不足,土特产品出口受到很大影响。面对严重困难,中国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对外贸易,增加对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进出口,并利用美西方同盟的内部矛盾打破全面封锁。
       1950年12月,美国政府要求一切直接的军事物资和装备以及重要的工业、交通、通信物资和设备都禁止向中国出口,美国国务院通知所有海运公司不得将商船驶往中国,否则将受到处罚。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宣布将中国的全部境外资产置于美国政府管辖之下。
       中国政府针锋相对,政务院及时发布了《关于管制美国在华资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的命令》,宣布对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在华的财产实行管制,冻结美国在华存款。随后,中国政府还对追随美国对中国实施经济封锁一些国家的在华企业,根据其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管制、征用等措施,有力回击了美国对中国在外合法权益的侵害,弥补了中国所遭受的部分损失……(阅读完整内容,请购买当期《新周报》)